笔试参加省统一招聘考试,面试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第二批待编人员招聘(视自主招聘情况另定)
方案另行制定。
三、待遇与管理
(一)中小学入编教师
根据《定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定办发[2008]38号),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五年,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首聘期内,被聘用人员不能调离本县和辞职,如违反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每少服务一年10000元标准缴纳违约金及相关费用。聘用期间按规定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享受聘用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对签订聘用合同的一本院校一本师范类本科生、研究生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的安家费,其中第一年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若服务时间不满5年调离我县的需一次性退还),服务满5年后再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
(二)特岗计划教师
特岗计划教师的管理、待遇等,按《江西省特岗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三)待编教学人员
1. 待编教学人员录用后,与县教体局签订服务期3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由学校统一管理,如待编教学人员违反劳动合同或经考核不合格者,则按合同约定予以辞退。
⒉待编教学人员享受与新入编正式教师同等工资待遇(不包括边远山区津贴、乡镇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五险”。
⒊根据中小学教师空编情况,从当年待编教学人员选招不少于20%的比例的人员纳入正式编制。选招采用业务知识笔试和平时工作考核两部分组成。合同期满未考入正式编制的人员不再续签合同。
四、其他
⒈咨询电话:
0797—4289708(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
0797—4289628(县教体局人事股)
⒉网址查询:定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ingnan.gov.cn/)。
⒊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⒋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定南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定南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