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报名
⑴报考条件
①具有与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参加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17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②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纪录。
③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以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
④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⑤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一是曾受刑事处罚;二是曾被开除公职;三是曾违法生育;四是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五是涉嫌违法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六是尚在人事考试有关禁考期内;七是试用期内的人员;八是现役军人;九是按其他规定不得聘用的。
⑵考生本人现场进行报名。
⑶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28日。(暂无法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可先电话预报名,并于5月5日领准考证前带材料到定南县教育体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如未按期接受资格审查,则取消考试资格)
⑷报名地点:定南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会议室(定南县历市镇胜利北路30号),电话0797-4289628。
⑸报名提交的证件和材料:
①填写好的《定南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②历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③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证在办证明。被录取考生在2017年7月31日以前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④二寸彩照4张;
⑤在定南县中小学校见习岗位的教师或担任临时教学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教学证明。
⑥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⒉资格审查。2017年4月28日,县人社局与县教体局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资格。2017年5月5日,考生到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⒊笔试
⑴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5月7日上午9:00-11:00,考点设在定南县第二中学。
⑵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科“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依据《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
⑶试题类型和分值。试卷满分为100分,客观题和主观题各占50%。
⒋公布面试入闱人员名单。5月12日,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定南县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入闱人员名单。
⒌面试
⑴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人数(含待编教学人员)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6至10人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5;11人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岗位,则该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⑵面试时间:5月20日、21日(以准考证为准)。
⑶面试地点:定南县第二中学。
⑷面试内容:测评面试考生相应学科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
⑸面试形式:说课。说课时间10分钟(说课前写说课稿时间50分钟)。
⑹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⒍成绩公布
总分加分项目:(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加5分,全日制一本师范生加3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加分;(2)近2年在定南县中小学校担任见习岗位或临时教学的人员,每满1学年加0.5分,加满1分为止。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50%计入总成绩。考试结束后,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定南县教育信息网和县教体局信息公开栏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加分)。
⒎体检
考生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控制在60分(不含加分),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加分)的考生,不具备入闱体检资格。根据考生总成绩(含加分),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⑴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一次。
⑵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当日上午7:00到县教体局机关院内集中,组织统一参加体检,费用自理。
⒏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有无违法乱纪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
⒐公示。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定南县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⒑录用。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公示情况,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报县政府同意后,按程序到县人社局办理相关录用手续,逾期则取消聘用资格。入编岗位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县教体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分配岗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