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分专业按学科分别出题制卷,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笔试满分100分,只考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待定
笔试地点:衡山县第二中学
笔试成绩:考生可通过衡山县第二中学(www.hsez.com)进行查询。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需查分的考生可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办理查分手续。查分范围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2.试教:
试教内容:使用2016年秋季教材。
试教时间:待定
试教地点:衡山县第二中学
3.综合成绩合成:
笔试分数占50%、试教分数占50%,分专业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确定顶岗实习对象。
综合成绩合成时,遇有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规定执行。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递补仅为一次。
2.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招聘办负责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递补。
(六)公示
笔试、试教、体检和考察等各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在衡山县党政门户网(www.hengshan.gov.cn)、衡山新闻网(www.hengshannews.com)、衡山县教育网(www.hnhsedu.cn)、衡山县第二中学(www.hsez.com)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招聘规定和考试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签订合同
1.经笔试、试教、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被确定的合格人员,须自愿与衡山县第二中学签订5年定点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借调申请。不愿签订聘用合同的不予聘用。
2.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由县财政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发放试用期工资(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任,并办好进编手续,不合格者不聘任。
五、纪律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招聘教师的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全方位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二)招聘结果向社会公示,增加透明度。
(三)笔试、试教过程中发现舞弊行为,当场取消资格。招聘过程中如出现徇私舞弊问题将由县纪委、监察局立案调查,按相关纪律条款严肃处理。
六、组织领导
成立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廖文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任中元(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唐年初(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陈琛(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王朝辉、汪波、夏建军、任秋良、王维荣、曹时国、周永兵、旷立伟、周艳辉、旷正秋、王俊斌、康泰平、胡卫华、陈伟、谭源连、成朝辉、杨焱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衡山县第二中学),康泰平兼任办公室主任,成朝辉为副主任。考试、试教监考人员和考察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七、其它
(一)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应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取得公告要求的相关证件,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考时提供相关证件。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山县第二中学(www.hsez.com),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均及时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考生如未按时参加,视为自动弃权。监督电话:0734-5812335(衡山县第二中学)。
(四)本招聘实施方案由衡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招聘方案涉及到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2017年6月30日前为期。
衡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 3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