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7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7年4月12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材料等。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进入面试的,除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参加“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出具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大学生退役士兵出具退伍证和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大学生退役证明等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017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同分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
综合类(除梁山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岗位外)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测评要素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反应应变和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能力。满分为100分。
梁山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综合类岗位面试形式、面试程序另行通知。
教育类采用说课方式。主要考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化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育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普通话、板书、讲解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卫生类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实际工作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并网上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考察体检
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同分者,综合类、教育类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学历层次高低、毕业时间先后、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顺序确定(均指报名学历层次学习期间获得的荣誉,以档案、证书为准);卫生类按照执业证优先、笔试成绩高低、学历层次高低、毕业时间先后、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顺序确定(均指报名学历层次学习期间获得的荣誉,以档案、证书为准)。在递补、挑选确定岗位时,仍按上述办法执行。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递补。
凡考生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和诚信档案数据库。
六、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须签订在我县服务5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不办理辞职(聘)、借调和调动手续。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通讯不畅的,责任自负;并及时了解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水泊梁山人才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本简章由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355130910
监督电话:0537-7321726、18660767596
附:
1、2017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县直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xls
2、2017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系统岗位计划表
3、2017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系统岗位计划表.xls
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