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区教育体育局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区教育体育局在网上进行。
按照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应聘人员需向区教育体育局提交《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7年4月12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兖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岗位条件需要的有关材料等。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除出具上述材料外,参加“到村任职”项目人员还须出具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出具《退出现役证》和兖州区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的证明材料。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区教育体育局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二)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岗位计划数有核减的以核减后的岗位数为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布,区教育体育局负责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计划数(岗位计划数有核减的以核减后的岗位数为准),面试成绩低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岗位计划数有核减的以核减后的岗位数为准)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考察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教育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兖州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兖州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组织纪律及其他
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兖州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举报监督电话:0537-3753806
应聘政策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7-3753806、3620801
具体岗位条件咨询区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18369885557。
附:
1、2017年兖州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
2、2017年兖州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
济宁市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