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的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市、区)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的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2.确定面试人员。
(1)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
(2)免笔试的报考人员和参加笔试按1:3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共同参加面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
(3)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需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以及在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4)因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必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员。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员确定后,市、县(市、区)教育局在防城港市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同时各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
4.面试时间:2017年7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
5.面试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6.面试成绩。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则通过加试答辩的方式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
7.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六、考核和体检
市直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的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县(市、区)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的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一)确定考核人选。面试结束后,市、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
(二)考核。考核组由两人以上组成,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三)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四)若有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七、公示
市、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防城港市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考核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八、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
公示期满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经过第一阶段的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的,市、县(市、区)教育局发布复征志愿补充招聘信息,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开放“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开展调剂补充招聘的报名工作。
九、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一)补充招聘条件。参加了2017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免笔试的考生,只能参加免笔试岗位的补录),可以参加补录。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岗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二)有关时间节点。
1.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时间:8月4日。
2.复征补充招聘网上报名时间:8月7日9:00至8月8日17:30分。
3.资格审查时间:8月10日前(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允许改报)。
4.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的标准条件设置,参照“五、考试”的第“(三)”条和“六、考核和体检”以及“七、公示”执行。
十、聘用审批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规定分批报政府审批聘用。
十一、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已经聘用的应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2017年度防城港市市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使用教师编制)
2.2017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使用教师编制)
3.2017年度上思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使用教师编制)
4.2017年度东兴市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使用教师编制)
5.2017年度防城港市市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6.2017年度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7.2017年度东兴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防城港市教育局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