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简章
为及时补充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加快教师队伍建设的步伐,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3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2017〕13号)文件精神,我市2017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441名(其中:编制内199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242名)。为顺利开展2017年度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梧州市市直、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证明(注:由于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在7月上中旬发放给考生,如果个别考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在教师资格认定所报教育局资格审核合格,可向认定所报教育局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的证明),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二)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三)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四)对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含招聘在岗代课人员专设岗位),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确定是否免笔试。如确有需要,可由招聘单位商主管部门增设筛选程序。
(五)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招聘条件:2003年6月30日前经县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并经核定、公示、备案且2017年12月31日止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在岗代课人员,可报名参加专设教师岗位的招聘考试。具体招聘对象范围详见《2017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人员计划表》。
在岗代课人员还需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代课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学校任教证明、县级以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相关证明材料须在报名结束(4月10日)前提供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才能报名考试。
(六)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17年3月31日为界,如:35周岁以下,为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7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七)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24:00时以前。
(八)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九)关于招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要求,用人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聘期一般为3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双方协商约定期限,可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2017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考核→体检和公示→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7年3月下旬)
2017年3月底前将梧州市、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考试招聘教师公告网址链接报广西招生考试院,并在梧州人才网、梧州教育信息网和在本市辖区内的各县(市、区)相关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2017年4月18日前完成)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快速通道”→“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9:00至4月10日17:30
3.资格审查。市直招聘单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资格审查工作于2017年4月11日17:30前完成。
4.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统一支付报考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报考费每人每科50元,不收取报名费。已缴报考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于4月12日17:3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5.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并不得再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4月17日9:00至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市直各招聘单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4月18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各县(市、区)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根据有关规定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6.应聘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特别注意是否有年龄、职称要求,是否有工作经历要求,是否有户籍限制等),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所有责任均由应聘人员自负。
市直招聘单位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定专人并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从而导致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笔试(2017年5月13日)
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笔试考务、考场编排、试卷领取、保管回收等相关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市招生考试院具体承办。
1.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费后,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2.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13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梧州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照顾加分:少数民族加3分;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的照顾加分(含少数民族加分),总分最高不能超过25分(具体加分项目详见《梧州市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照顾加分表》)。代课人员报考非专设岗位不享受代课人员的照顾加分。
5.成绩查询(2017年5月下旬)。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6.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
7.评卷及成绩发放(2017年5月31日前)
广西招生考试院组织统一评卷。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应聘人员笔试考试成绩。
8.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梧州市教育局、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通过梧州人才网(http://www.wzrc.gx.cn/)、梧州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