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柳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教师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法(试行)》(桂教人〔2014〕4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2017〕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和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柳州市)》)。
(七)其他:
1.时间段要求: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7年3月31日为界。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非应届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快速通道”→“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应聘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9:00—4月10日17:30。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按照市教育局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招聘单位应指定专人并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认真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从而导致的损失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5日9:00—4月11日17:30。
(三)缴费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统一支付报考费。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不收取报名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处理。
报考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不需要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4月5日9:00—4月12日17:30。
(四)改报及退费
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开考比例,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不足比例开考或者取消开考或者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其中,申请不足比例开考的,市直学校、城区学校、县级人民政府驻地的中小学校同意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村中小学校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含免笔试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各招聘单位须在4月13日前将各招聘岗位开考(包括不足比例开考)或者取消开考或者减少招聘人数的申请,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并公布,并于4月14日前通知取消开考岗位涉及到的考生做好改报事宜。
应聘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但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岗位的,可于2017年4月17日9:00—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及时查看改报是否成功。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帐户统一退费。
招聘单位须在2017年4月18日17:30前完成改报人员资格审查。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是应聘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5月8日—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