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入职备案时需提交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之一,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岗位未要求,但行业规定上岗必须具备相应资格的,须取得相应资格证。
(3)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报名;未毕业的,报名时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经招聘单位同意,可按招聘单位要求后期补充相应材料),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聘用。
(三)报考注意事项。
1.原则上每人报考1个岗位,可以由他人代为提交材料;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不予聘用;
3.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招聘单位留存;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和评价
(一)初审和评价。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岗位条件的根据报考者的学业、工作经历、技术能力、学术成果、奖惩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二)确定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综合报名人员的情况研究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原则上在2017年5月28日前完成面试,具体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招聘的有关规定组织完成,并将面试时间、地点通知入围面试的报考者,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面试。
(二)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和公示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并根据体检、考察和公示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6个月内(从报名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根据聘用单位适用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相应待遇。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天津大学佐治亚理工深圳学院、深圳墨尔本生命健康工程学院筹备办公室、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萨米国际医疗中心(深圳)、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属非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适用本校(院)的管理制度,具体请咨询招聘单位。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7年4月16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岗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三)毕业生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兼职和非工作培训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四)毕业生报考的,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zhrss.gov.cn;
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咨询电话(区号0755):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127553
各单位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表》。
附件:1.深圳市精英天下中高级人才招聘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以上附件可从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下载)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