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17年3月赴外面向2017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补充龙华区师资力量,经深圳市龙华区公务员与职员管理局同意,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将于近期赴北京,面向全国2017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正编教师共67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17年3月赴外面向2017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国内外重点大学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2017届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国内外重点大学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17届优秀应届毕业生(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考试入围的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报考者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等不接受报考。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3)。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有5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若报考者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则不符合要求。上述示例中如将学历改为“本科”,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若报考者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视为符合要求。
(3)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承诺自资格审查之日起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所有入围考生办理入职手续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应届生不能提供的,须就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提交承诺书,承诺自资格审查之日起一年内取得)。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以下(即1976年3月22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2年3月以来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17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预报名方法及时间
采取网上预报名的方式。请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9日前,登录http://lhxq.edu.cn/zhaokao网址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信息后,将由人工于后台初审,初审合格的打印报名表,凭身份证及报名表参加相应考点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方法及时间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清华大学信息发布厅,2017年3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2.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按照公告要求,提前备齐报名表、个人简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应聘材料,未进行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以现场网上预报名,且仅有现场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龙华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lhxq.edu.cn/)。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每个考点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