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瑞金市招聘高中教师面试须知
一、面试分组和午别安排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体育 | |
上午 |
8 |
5 |
8 |
4 |
10 |
5 |
6 |
6 |
9 |
7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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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4月1日上午9:00-12:30;
(二)面试地点:瑞金第一中学(沙洲坝镇)。
三、面试内容和形式
面试方式:采取试教(无生课堂)的方式,面试内容为我市高中现行教材,具体内容在面试前抽签决定。试教时间20分钟,备课时间60分钟。
学科 |
面试教材版本 |
学科 |
面试教材版本 |
语文 |
《必修3》人民教育出版社 |
生物 |
《必修2·遗传与进化》·人民教育出版社 |
数学 |
《必修1》·北师大版 |
政治 |
《必修2》·人民教育出版社 |
英语 |
《必修2》·人民教育出版社 |
历史 |
《必修2》·人民出版社 |
物理 |
《必修2》·人民教育出版社 |
地理 |
《必修2》·中国地图出版社 |
化学 |
《选修4·化学反应原理》·人民教育出版社 |
体育 |
《高中体育与健康·全一册》(足球)·人民教育出版社 |
四、面试实施程序
(一)考生于3月31日上午到瑞金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报到和资格审查,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协议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审查合格的发给《资格审查合格证》,作为参加面试的凭证。3月31日下午3:00所有考生到瑞金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召开面试工作布置会。
(二)4月1日早上7:30,候考室联络员组织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资格审查合格证》进入相应候考室,要求考生将通讯工具、具有记忆功能的电子产品、书籍和复习资料等物品放在候考室外物品存放处,清点面试人数,抽签确定试教顺序并对抽签结果进行登记,由考生签名确认。候考室联络员将抽签情况登记表装入小信封密封并签字,交考务办工作人员。
(三)上午8:00,候考室联络员通知各学科第1号考生进入相应学科备课室,之后每隔15至20分钟引领下一名考生进入备课室。考生进入备课室后,备课室联络员组织考生抽签确定备课内容并登记,考生领取备课教材和备课纸,开始备课。联络员负责登记考生备课起讫时间,备课时间为60分钟。
备课稿写清学科和面试顺序号,不得出现考生姓名和其他身份信息。
(四)上午8:50,评委到面试室,上午9:00各学科第1号考生到本学科面试室面试,而后联络员依次安排考生到相应面试室面试,每名考生说课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统分员负责计时)。
面试过程实行封闭管理,全程视频监控并录像。
(五)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在备课室(候测室)门口等候成绩,统分员统计好成绩后,由各面试室监察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并领取成绩通知单,而后到候考室物品存放处领取本人物品并离开考点,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流。
面试具体操作流程:
类别 |
时间 |
工作内容 |
操作方法 |
备注 |
试教 |
早上7:30 |
考生入场 |
考生凭身份证、资格审查合格证进入候考室,将文字资料、包、通讯工具及具有记忆功能的电子设备放在候考室外物品存放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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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7:40-7:50 |
抽面试顺序签 |
考生抽取面试顺序签,在抽签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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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00 |
第1号考生开始备课 |
第1号考生进入备课室,抽签确定备课内容,并在备课登记表上登记备课开始时间和课题,领取教材和备课纸开始备课,备课时间为60分钟。 |
联络员适时引导下一名考生进入备课室 | |
上午9:00 -12:30 |
面试 |
面试时说清楚面试顺序和课题,不得透露个人信息,面试结束后离开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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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总分100分,考生成绩取5名评委平均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闱人员(面试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入闱人员名单在瑞金教育网公布。体检、考核和签约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在4月1日早上7:20到达考点,早上7:30进入相应候考室,将携带的文字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以及有记忆功能的电子设备统一放相应候考室门口。凭有效身份证和《资格审查合格证》进入相应候考室候考,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签名确认。
(二)抽签结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进入候考室的考生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原因要暂时离开,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有工作人员陪同。
(三)考生按顺序进入相应备课室备课,抽签确定备课内容并登记,说课稿写清学科、面试顺序号,不得出现个人姓名和其他身份信息。备课过程中不得交头接耳,不准左顾右盼,不准以任何形式舞弊。备课结束后,教材和未用完的备课用纸交备课室联络员。
(四)面试过程中,除面试内容外,不得向评委透露有关身份、姓名信息,面试结束后将说课稿交评委。
(五)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在备课室(候测室)门口等候成绩,统分员统计好成绩后,由各面试室监察员向考生宣布面试原始成绩,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并领取成绩通知单,而后到候考室物品存放处领取本人物品并离开考点,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流。
(六)考生应遵守面试纪律并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有影响面试公平的行为,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面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违规违纪行为,取消面试资格和成绩,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持伪造的证件入场和请他人代考或代他人面试的;
2、携带文字资料和通讯工具以及其他记忆性的电子设备不在规定时间放在物品存放处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的;
3、以各种方式向其他人员传递与面试试题内容有关信息的;
4、面试时透露涉及本人姓名、身份等内容的;
5、扰乱考场正常秩序,不服从管理,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6、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