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核招聘采取试讲微格课或笔试等方式进行。结束后,按招聘岗位和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六、考核内容及流程
(一)主要考核内容:课堂教学、班级管理及文秘写作能力
(二)考核招聘测试流程
应聘考生递交报名材料→工作人员审查材料→确定被测试人员→参与测试→根据招考条件综合评价→确定合格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考核情况,考核招聘工作小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被确定的体检人员于2017年7月31日前(具体时间及集合地点电话通知)到广元市朝天区人才交流中心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统一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请报考人员随时保持电话畅通,若因电话留错、变更或关停等原因导致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四)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最终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以及通过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九、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事宜,请向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621833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8621321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广元市朝天区监察局:8622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