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7年春季考核招聘朝天中学教师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转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教〔2010〕217号)、《关于开展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实施意见》(川教〔2013〕44号)、《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 和《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3〕25号)等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区拟公开考核招聘28名高中教师补充到四川省广元市朝天中学工作。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中学始建于1956年,1983年由绵阳地区行署批准为普通高完中。1985年至1989年为市直属学校, 2006年创建为广元市第一所市级语言文字示范校, 同年底创建为广元市示范高中,是朝天区唯一一所普通高级中学。
学校于2008年“5•12”地震后完成异址重建,总投资1.4亿元,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办学条件居全市前列。学校现有54个教学班,学生3178人,校园占地面积142亩。学校先后被评为广元市校风示范学校、广元市最佳文明单位、四川省卫生先进单位、四川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四川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四川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示范学校、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考核招聘对象为2017年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含计划培养的免费师范生),且完全符合《广元市朝天区2017年春季考核招聘朝天中学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要求。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一)理科方向11名(高中数学4名,高中物理3名,高中化学3名,高中生物1名)
(二)文科方向17名(高中语文3名,高中英语3名,高中政治1名,高中历史1名,高中地理1名,文秘8名)
四、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时间:3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地点:西南大学,联系人:李小平,电话:18981299377;尹万福,电话:18089545908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提交报名材料。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带上以下材料。
(1)装订成册的志愿书。
(2)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普通话、计算机等级证、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具备教师资格条件而未办理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主管颁发教师资格证部门开具加盖公章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明原件(资格种类、任教学科、教育学成绩单、心理学成绩单、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5)因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现不能提供毕业证等原件,故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3.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朝天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四川省广元市朝天中学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