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成绩合成
(1)、教育:说课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说课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说课、面试成绩相同,加试说课一次。
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2)、党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面试一次。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7、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和体检合格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同一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招聘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组要认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空职位可以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9、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各阶段工作完成后,将结果在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怀化人事考试网、芷江教育网和芷江县教育局一楼公示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考核、拟聘公示过程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或提供虚假资料,以及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不进行递补。
五、聘用与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待遇,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六、其他事项
1、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2、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教育局、县委党校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3、网上查询:“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 www.chnzj.gov.cn); “怀化人事考试网”(www.hhrsks.com)。
4、咨询电话:
芷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0745-6827350
中共芷江县委党校:13874450822(蒲老师)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45-6851351
5、监督电话:芷江侗族自治县纪委:0745-6821351
附:
1、 2017年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 2017年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