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2016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拟在2017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上选聘本科及以上毕业生30名充实我区教师队伍。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见附表)
二、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0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在职毕业生;
4、报考高中学校岗位需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学校岗位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选聘岗位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相一致或相近。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
1、宣传时间地点:2016年12月2日至9日鹤城教育网、怀化市人事考试网发布选聘公告。
2、报名时间地点:2016年12月10日长沙市.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体育馆(湖南省师范类2017年届毕业生供需见面会)。
3、报名资料:自荐材料、学业成绩单(毕业学校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在体检时提交)。
四、面试比例
各选聘岗位职数与该选聘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才能进行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时,经区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调整招聘计划或降低面试比例。
五、审核
由鹤城区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六、面试
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的形式进行,片断教学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2016年12月11日上午8:00开始。
七、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选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在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如果初选人员末位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按大学毕业成绩平均绩点的高低确定初选人员)。
初选人员确定后,由鹤城区教育局代表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与初选人员签订双向选聘优秀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八、体检和政审
初选人员的体检、政审工作由区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应届毕业生体检、政审在2017年6月底组织实施。体检、政审合格的初选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对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予递补。
九、聘用管理
1、根据选聘岗位职数表,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实际需求情况确定选聘学校(选聘学校为鹤城区城区公办学校),聘用人员分选聘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先后顺序选择选聘学校。
2、聘用人员须与学校及教育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3、聘用人员在鹤城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鹤城区2016年公开选聘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