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选聘公告
为加强“新晃教育信息网”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等工作,经局班子研究决定,依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正式教职工选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1.网络信息技术人员1人;
2.项目办工作人员1人。
二、选聘条件
1.网络信息技术人员要求:
①学历及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
②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且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
④熟练掌握网页制作、网络编程语言和数据库技术,具有信息管理系统二次开发能力,能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功能订制;
⑤具有网站隐患排查,查补漏洞,清除挂码病毒能力。
2.项目办工作人员要求:
①学历及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民建、土木工程等专业毕业;
②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且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
④能够熟练使用CAD软件,能够绘制完整的施工图和竣工图;
⑤能独立完成预结算工作,熟练使用县域内常用的预结算软件进行工程造价编制;
⑥具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选聘方式
1.专业测试
网络信息技术人员笔试内容:
①网页制作技术,网络编程语言和数据库技术;
②信息管理系统二次开发能力,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功能订制。
项目办工作人员笔试内容:
建筑工程法规、工程造价。
2.面试
结构化面谈。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22日—1月24日;
2.报名地点:人事股。
五、选聘时间及地点
1.时间:1月25日(周三)上午8:30;
2.地点:教育局人事股。
六、选聘程序
1.1月25日上午8:30—10:00笔试,笔试成绩达及格者进入面试;
2.1月25日下午3:00—5:30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综合排名。提出初步人选,并报局领导审批。
3.公示。
4.办理相关手续。
试用期半年,试用合格,办理人事相关手续。试用期不合格,回原校工作。
附件: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