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因考生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数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大专及以上学历为非全日制的报考者,可免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2017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应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得参与资格复审,取消应聘资格。
4.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案另行通知)
1.面试由大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凡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弃权,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同意后,弃权面试产生的空缺岗位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如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时,可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批准,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但进入面试的笔试成绩要达到合格线。
3.面试分值100分,由面试评委小组进行成绩评定。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选。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工作(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考核方式主要为调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等,同时由户籍所在地县纪检监察、检察院、卫计、综治等部门进行协审。凡是体检、协审、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生成绩计算
1.除高中日语教师岗位外(见《大田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其它岗位按笔试成绩(以百分制折算)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总成绩。
2.名次排列采用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采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报考者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3.面试合格线为60分,如果个别岗位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1:1,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方可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以及总成绩、体检、协审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在大田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一律实行聘用制,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并按程序经审核后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服务期限的(应征入兵役除外),按未满的服务年限赔偿约定违约金。
3.拟聘用小学及幼儿园任教的考生,对应其所报考的学科岗位,根据《大田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按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应聘者选择应聘学校岗位,每位拟聘考生仅选一次,任教学校选择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
四、其它事项
(一)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尚有空缺岗位的,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7月上旬可登陆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考生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空缺岗位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按照第一轮程序开展第二轮补充招聘工作。
(二)因考生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岗位数,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7〕3号)精神,本次招聘的新任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在编人员同等待遇由县财政拨付,五年内解决编制。
(四)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工作的意见》(闽教人[2014]29号)精神,我县实施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服务满6年可在县域内公办学校交流任教。
(五)本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人大、纪检监察、编制和人事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监督电话:0598-7335917、0598-7222191。
本方案由大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招聘相关信息可登陆大田县教育局网站(www.edudt.net)通知公告栏查阅,咨询电话:0598-7222650。
附件:
大田县教育局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