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考生应于报名结束后、笔试开始前的上班时间向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组织人事科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信息网另行发布,请相关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特别说明:(1)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除闽人发〔2006〕10号、闽政办〔2013〕87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信息网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并加分后,下同)合格线为60分,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线为55分。
2017年4月16日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统一笔试。笔试地点、考试大纲、笔试内容及笔试成绩等信息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的相关通知。
六、资格复审与补充招聘
(一)资格复审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笔试总成绩合格线及以上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分者优先;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仍相同者,按照下列3种优先条件依次确定:①第一学历高的;②高等院校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③大学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高的)。体检前,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体检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打印),并在“应聘者电子签名”下方签署本人姓名;
②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未正式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相应专业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办理证明;
⑤在职公办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民办学校任教的,需提交任教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就业报到证和缴交社会保险证明,如办理人事代理的,还需提交办理人事代理证明。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笔试成绩应在合格线上),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开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已被聘用或拟聘用人员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七、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体检人选经资格复审后统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对象取消聘用资格。考核采取查阅毕业生档案、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网站(http://www.qzts.gov.cn/Depart/Default.aspx?d=182)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学地理、中学生物、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前教育等8个岗位考生需参加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若考生面试成绩出现相同,则参照笔试成绩优先确定顺序依次选择;若笔试成绩(含加分)出现相同,则参照体检对象优先确定顺序依次选择。
聘用单位选择完成后,由聘用单位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五年的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区现在岗的中师班毕业的顶编代课教师参加招聘考试被聘用的,按工勤身份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各环节符合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5-27395502。
(三)报考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向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咨询,咨询电话:0595-27398852,0595-27398853。
(四)本次招聘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宜的相关信息将在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信息网发布。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台商投资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岗位信息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