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彭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119号)和《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彭州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共101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17年彭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四)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五)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6.2017年7月3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高校生。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各岗位具体学历要求见附件);
2.专科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7年3月13日00:00至3月21日17:00;
资格审查:2017年3月13日09:00至3月21日17:00;
网上缴费:2017年3月13日09:00至3月22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7年4月13日至4月16日
笔试时间:2017年4月16日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注册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务必在“有何特长”栏填写已取得何学段何学科教师资格证,在“学历”栏注明是否是普通高校全日制),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由彭州市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初审。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