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龙泉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7〕119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人才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4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且毕业于2017年7月31日前的高校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7年高校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所有人员在报到上岗前,均需对上述证书进行再次校验,未按时取得相应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6)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7年高校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的就业推荐表报名参考,并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届时不能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面向服务我区城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系经组织选派服务于我区的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志愿者和西部志愿者。
(2)报名时志愿服务期满且经我区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
(3)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2017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止时间2017年3月10日);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经组织任命或招聘的区属国有公司员工。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进行注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7年3月13日00:00至3月21日17:00;
资格审查:2017年3月13日09:00至3月21日17:00;
网上缴费:2017年3月13日09:00至3月22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7年4月13日至4月16日
笔试时间:2017年4月16日
(三)网上报名程序: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职称、工作经验、资格证书等条件的,应聘人员符合条件规定的,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待进入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材料校验(务必注明是否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要求“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的岗位,务必注明所获学历学位是否符合要求)。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由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应聘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3月22日17: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7年4月14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5-8)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