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1开考。
2.大专及以下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2开考。
同一岗位有招聘2人以上且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情况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四)笔试地点
延平城区(个人在网络报考平台查询或见准考证)。
(五)笔试成绩计算
1.应、往届毕业生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政策加分。
2.“原代课教师”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
(六)笔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可于5月13日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七)划定成绩合格线
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南平市延平区人社局、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编办共同研究划定,并在南平延平教育网公布。
五、面试事项
(一)确定面试人选
1.方式: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即按1:3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7:00之前正式放弃参加面试的,由我局核准后,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成绩将在南平延平教育网公告栏上公布。
2.面试前资格审核:进入面试的考生应于面试前(具体时间将在南平延平教育网公告栏上公布),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网络报考时打印的考试报名登记表、就业推荐表、学历证和电子学历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同时提供认定申请表)、报到证(凡在学校申请助学贷款未拿到毕业证的,需持学校的学历证明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考,面试审核时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须持所在学校出具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以及本人毕业院校所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教师资格证书办理情况的证明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具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到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面试资格审核。
在编教师必须提供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聘用合同材料,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招聘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二)面试时间地点和办法
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于面试资格审核后在南平延平教育网公告栏上公布。
六、聘用办法
1.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总分计算办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总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分别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出现考试成绩总分并列的,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2.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办法:按招聘的学科岗位数,以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对象。根据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南人综〔2012〕23号)精神,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其空缺的学科岗位,按报考人员报考学科的考试成绩总分(笔
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核:考生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收集考察对象原工作单位提供的考察对象日常表现情况的鉴定或证明。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重要依据之一。
4.确定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根据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岗位要求,按以下办法确定聘用岗位:
(1)城区学校岗位聘用:符合城区学校招聘条件的,按应聘人员报考学科的考试成绩总分(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聘用,总分高者优先选择该学科岗位的城区学校。
(2)农村学校岗位聘用:符合城区学校招聘条件未聘用的人员与符合农村学校招聘条件人员一同参与选择农村学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聘用,总分高者优先选择该学科岗位的农村学校。
5.若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聘用岗位空缺,则按报考人员报考学科的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分城区与农村)。
6.应届毕业生在9月30日前应向延平区教育局人事股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
6月底,向社会发布小学(特教)、幼儿园补充招聘岗位。
7月上旬,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7-8月开展补充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延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9-6988772。
附件:1.2017年南平市延平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2.2017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科目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南平市延平区人社局
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编办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