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3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17年霞浦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宁人社〔2017〕7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霞浦县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名额、学科和要求
今年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名额为106名,具体学科和要求详见《2017年霞浦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我县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期满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具体专业、要求详见《2017年霞浦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招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名有关事项
1.网络报名时间、网址:2017年霞浦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eeafj.cn。网络报名时间:2017年3月18日8:00—3月24日17:30。
2.政策咨询服务:网络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咨询地点:霞浦县教育局人事股(霞浦县共青路13号)。咨询电话:0593-8635265、0593-8831636。
3.笔试考务费标准: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的规定标准执行。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
4.资格初审:由霞浦县教育局依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指定专人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通过网络进行应聘者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注意事项
⑴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核对本岗位的报考条件,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
⑵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我县招聘计划中的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⑶在我县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主要包括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满(含当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须在3月18日-3月24日内向霞浦县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享受加分政策,逾期责任自负。
四、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应聘者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笔试定于2017年4月16日全省统一举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月13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各县市(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由霞浦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后,根据参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的学科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放弃面试的空缺岗位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在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1.面试办法
中小学教师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采取片断教学和回答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考题由县纪委、监察人员抽取相应学科的课题(片断教学教材范围待定)。报考中学体育教师还须进行足球技能测试。
幼儿园教师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采取幼儿园语言领域片段教学和学科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幼儿园语言领域片段教学:教学设计后进行片段教学,包括考核说与画的学科技能;弹唱技能:自选幼儿歌曲边弹边唱;舞蹈技能:自选2分钟以内的成品舞蹈。
2.入闱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必须提供毕业证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乡镇(街道)计生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岗位所需的证书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2017年应届毕业生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3.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如果个别岗位入闱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且无竞争者的,面试成绩须在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聘用。
4.入闱面试人员初选名单将于面试前在霞浦教育网公布,面试时间待定。
5.总分计分办法。总分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分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计算保持两位小数。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出现总分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面试成绩同时出现并列的,以笔试中的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中的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再进行加试。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评委采取抽签或异地交流办法确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办法
1.体检、考核:按招聘的学科岗位数,以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闽教人〔2010〕4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2.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54号)文件,对应考者进行信用考核,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聘用。
3.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空缺的学科岗位,按相应学科的应聘者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霞浦县教育网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5.除报考特教学校学科岗位外,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招聘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新聘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6.待遇: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593-8831553,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霞浦县教育局
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