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小学、第二实验幼儿园:
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17年政和县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6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17年政和县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二、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身体健康。
2.年龄:小学教师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期间出生)。幼儿教师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 报考小学教师应持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教师应持有幼儿园学科教师资格证。
4.小学教师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校毕业,专业对口。城区幼儿教师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校毕业,农村幼儿教师要求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校毕业,专业对口。符合城区幼儿教师报考条件的,可兼报农村幼儿教师岗位,但需在“应聘考生岗位备注栏”上填写“兼报农村幼儿教师岗位”,否则视为仅报考城区幼儿教师岗位。
5.具有报到证和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不招聘本县在编教师。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现役军人;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有关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若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2.在职人员报考,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聘用合同材料。
3. 实行服务期承诺制度。凡应聘政和县所属学校的教师,在本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招聘农村所属学校在农村最低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不得提出辞职、调离本县及参加其他岗位招聘考试。应聘农村小学的教师,应服从中心小学安排,须在乡、村小学任教至少满2年。
三、报名办法
1.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统一由应聘者本人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报名(http://jszk.eeafj.cn/index.html)。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7年3月18日8:00(系统开启)至3月24日17:30(系统关闭),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逾期不再受理。每位报考人员报考1个岗位,即1个县(市、区)。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县教育局人事股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负责报考人员政策咨询并及时通过网络进行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初审。
2. 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应于4月10日起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
3.加分手续办理: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办理时间:5月4日至5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办理(具体办理办法将在政和县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经初审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将在“政和教育之窗”(http://www.fjzhjy.cn)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四、笔试事项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共设29个科目类别(见附件2序号3至31),由报考人员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选择其中的一个科目类别参加考试。
本次笔试涉及科目所用的考试大纲,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已在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平台上公布,报考者可自行上网下载。政和县教育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报考人数等于或低于实际招聘人数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笔试成绩需达到40分及以上(按百分制折算)方可进入面试。
(二)笔试时间
4月16日全省统一笔试,上午9:00-11:00(专业知识),下午15:00-17:00(教育综合知识)。考生须随带身份证、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