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 3号)精神,经漳平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人数
1.城区高中(一中、二中)教师:共15名
A类:思想政治1名。
B类: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2名;地理2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1名;体育(篮球)1名。
2.初中(城区、农村)教师:共9名
数学1名;历史2名;地理2名;音乐1名;信息技术2名;心理健康1名。
3.城区小学教师:共52名
语文16名;数学16名;英语2名;体育4名;音乐3名;美术2名;信息技术2名;科学5名;心理健康2名。
4.农村小学教师:共20名
A类:语文7名;数学6名;英语4名。
B类:体育2名;美术1名。
5.农村小学教师面向龙岩学院五年专专项招聘:共11名
语文5名;数学6名。
6.幼儿园教师:共26名
城区9名;农村17名。
7.乡村教学点幼儿园教师专项招聘:共2名(专项招聘方案另行公布)
二、招聘对象、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无违反计生政策,无犯罪记录。
2.报考对象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
①应聘城区高中教师A类岗位须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相应专业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②应聘城区高中教师B类岗位须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③应聘初中教师岗位须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④应聘城区小学教师岗位须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⑤应聘农村小学教师A类岗位须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⑥应聘农村小学教师B类岗位须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⑦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
4.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正在办理有效证明书)。
5.招聘范围:详见职位表
招考范围为“漳平市”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为:(1)2017年3月18日前常住户口在漳平市(或有漳平居住证);(2)籍贯属漳平市的;(3)漳平市生源在市外高校就读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方式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面试须参加由漳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面试。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若总成绩未达及格线(60分),不予录用。
1.笔试
(1)省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均应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以100分制计算。
(2)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应聘城区高中教师A类岗位须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相应专业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可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须参加面试,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面试分为100分须达60分)及以上。
(4)漳平籍龙岩学院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初等教育专业毕业的学生根据与龙岩市教育局签订的就读协议,参加全省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小学教师岗位及格线(笔试卷面150分须达90分、卷面100分须达60分)及以上的,免予面试,由教育局安排到农村小学任教。若出现笔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者,须参加面试,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面试分为100分须达60分)及以上。
(5)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报考新任教师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省公布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在简历栏标注参加服务项目类别,于2017年5月16日前向漳平市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笔试加分书面申请报告,并附相关文件依据。网络报名时,未在简历栏标注,之后才提交材料的一律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