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壮大我县教师队伍力量,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2号)和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7〕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决定自主公开招聘一批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公开招聘一批德才兼备的教师,进一步充实壮大我县教师队伍力量,着力解决我县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努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县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发展大教育”战略顺利实施。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标准,按岗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76名,其中:普通高中15名、农村初中35名、农村小学20名、中等职业学校5名、幼儿园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参加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17年8月5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个别专业暂不作此要求(详见岗位具体条件);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4.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幼儿园教师者要求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普通高中教师岗位
(1)学历: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与报考的岗位学科对口;
(3)教师资格证:具有高中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4)户籍:不限;
(5)性别:不限。
2.农村初中教师岗位
(1)学历: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物理、化学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专科学历);
(2)专业:与报考的岗位学科对口;
(3)教师资格证: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4)户籍: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须为安远籍人员(户籍地址或身份证号码为安远县的,均视为安远籍)或其配偶;
(5)性别:各专业男、女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3.农村小学教师岗位
(1)学历: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专科学历);
(2)专业:与报考的岗位学科对口;
(3)教师资格证: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户籍:不限;
(5)性别:各专业男、女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
(1)学历: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与报考的岗位学科对口;
(3)教师资格证: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商务策划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
(4)户籍:不限;
(5)性别:不限。
5.幼儿园教师岗位
(1)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全日制中专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或幼师)专业;
(3)教师资格证: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4)户籍:须为安远籍人员(户籍地址或身份证号码为安远县的,均视为安远籍)或其配偶;
(5)性别:不限。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已被我县正式招聘录用的教师(含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教师);
(2)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未满5年的;
(5)近五年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