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约时间:2017年3月30日。
2.签约地点:安远县教育局十楼会议室
3.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类别、分专业(农村初中、农村小学类还须分性别)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如最后一名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又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又相同则以年长者优先。如某个专业面试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则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考试总成绩酌情择优确定签约人数。如农村初中、农村小学类某专业男性实际签约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将按女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补足相应人数;反之,亦然。
4.应届毕业生在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时,须注明:本人保证于2017年8月5日前,按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本协议作废。
(六)体检
1.体检时间:2017年3月31日-4月1日。
2.体检地点:安远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门诊大楼五楼)。
3.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4.因有签约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缺额的,在本次考试人员中,分类别、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又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又相同则以年长者优先。如农村初中、农村小学类某专业男性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将按女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补足相应体检人数;反之,亦然。
(七)政审
1.政审时间:2017年4月5日-20日。
2.招聘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政审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的职位空缺,分类别、分专业按照本次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又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又相同则以年长者优先。如农村初中、农村小学类某专业男性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将按女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补足相应人数。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又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又相同则以年长者优先;反之,亦然。
(八)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于 2017年5月上旬在安远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九)选岗和聘用
1.选岗时间:2017年8月下旬。
2.选岗地点:待定。
3.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且同一专业有多个(两个以上)岗位(单位)可供选择的,在符合各相应招聘岗位设置的招聘条件的前提下,由县教育局组织本专业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直至选完为止。
4.选岗后,由县人社局报请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由有关招聘单位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安远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变动核编申报表》,分别报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审核盖章后,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办理手续时须携带本人的学籍档案和《就业报到证》(注:《就业报到证》需事先经江西省教育厅和赣州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签章),属于县外的编内人员则办理调动手续。
5.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人事聘用关系。被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违约者需缴交违约金5000元。
六、待遇
1.被聘人员的工龄计算和工资福利待遇等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根据安远县委、县人民政府相关文件可享受优惠政策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由县政府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县人社局局长、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社局、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招聘具体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安远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