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无锡市新吴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中小学)资格复审公告
2017年无锡市公开招聘教师笔试阶段已完成。新吴区教育文体局定于2月28日进行资格复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2月28日(星期二)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地点:无锡市新城中学(原新区坊前路12号,可乘21、41、45、65、76、160、162路公交车到向阳路站下)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请进入资格复审阶段的报考人员(见新区教育网上资格复审和第二阶段入围人员名单公示,岗位编号5109资格复审和第二阶段入围人员名单更正公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相关复审材料,至新城中学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第二阶段考试。
2.未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未按时补交相关复审材料的,视为放弃第二阶段考试资格。
3.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第二阶段考试资格。
4.如出现以上2、3中所述的情况,将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3月1日下午13:00—16:00前在无锡市新城中学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再顺延。
5.如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复审的,可由他人代为审核,请代审人携带好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考生身份证原件无法携带,可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户口簿(首页、户主、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代审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报考人员签署的资格复审委托书。
三、复审材料要求:
(一)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毕业或2016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
1.应聘登记表(见附件1),
2.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3.学生成绩单(加盖学校或者院系教务处公章),
4.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和复印件,
5.承诺书(见附件2,手写签名),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应届师范生可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非师范类院校的,需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笔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2016年毕业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9.2016年毕业未就业的提供未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0.研究生必须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
11.获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提供教育部国家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教学经历的教师
1.应聘登记表(见附件1),
2.户口簿(首页、户主、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和复印件,
4.承诺书(见附件2,手写签名),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如获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提供教育部国家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7.现任职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8.现任职学校证明的原件,
9.社保缴纳证明。
以上提供信息和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进入第二阶段考试资格。
第二阶段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请关注新区教育网(http://www.xqjy.com.cn)公告。
附件1:应聘登记表
附件2:承诺书
咨询电话:0510-81891327,0510-81891330
新吴区教育文体局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