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堂教学测试应聘者
符合课堂教学测试资格,按应聘者数与招聘职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的课堂教学测试应聘者。
二、课堂教学测试地点
厦门市实验小学(中山公园南门对面,同安里5号)
三、课堂教学测试时间、对象和学科安排
(一)6月30日(星期六)
应聘者:市教育局直属初中高中(含具备和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思明区属高中(含具备和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湖里区属高中(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集美区属初中高中(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海沧区属初中(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同安区属高中(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翔安区属高中(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
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心理等10个学科。
(二)7月1日(星期天)
应聘者:市教育局直属初中高中(含具备和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思明区属高中(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集美区属初中高中(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同安区属高中(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翔安区属初中(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市教育局直属小学(含具备和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翔安翔安区属小学(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
小学学科:语文、数学、英语、品生品社、科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9个学科。
中学学科: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4个学科。
(三)7月2日(星期一)
应聘者:报考厦门电子职业中专学校、厦门工商旅游学校、集美职业技术学校、同安职业技术学校、福建化工学校、翔安职业技术学校、集美轻工业学校专业课岗位。
学科:职业学校专业课
参加以上课堂教学测试的应聘者应于测试当天上午8:0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视为自主放弃。
四、课堂教学测试程序
候考室抽取课堂教学测试顺序号→备考室准备30分钟→课堂教学测试15分钟→评委打分→工作人员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5个分数的平均分)→评委组长当场宣布成绩。
五、课堂教学测试分值说明
课堂教学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课堂教学测试比例为1:1的合格成绩为70分)。
六、报考其他区属小学和幼儿园的课堂教学测试工作由各区教育局组织并通知。课堂教学测试方案提前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实施。
请应聘者密切关注课堂教学测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并相互提醒。
七、课堂教学测试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课堂教学测试前交验身份证、准考证,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等电子工具设备进入课堂教学测试场地,违者取消课堂教学测试资格。进入课堂教学测试场地后,要服从组织安排,保持安静。
(二)课堂教学测试时不得自我介绍,不得提与课堂教学测试无关的其他要求。
(三)所有评委进入课堂教学测试场地后关闭手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四)课堂教学测试工作按照市组织人事部门的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五)课堂教学测试工作严格遵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接受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与指导,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全场禁烟。
厦门市教育局
201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