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10日上午12时止,将报名表发送指定邮箱(sysjtj2013@163.com),选择报考学科(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填报特设岗位的人员允许自愿兼报同学段同学科岗位)。
无相关专业岗位的师范类毕业生和符合招聘条件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允许报考相近学科,也可按所学专业分文、理科分别报考初中社会、小学语文和初中科学、小学数学学科。
2.资格初审
根据高校录取库资料和报名表所提供的有关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符或有疑问人员直接网上回复告知。
3.查询初审结果
时间:3月10日下午。
报名人员登录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门户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于未能得到初审回复或结果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相关材料。
4.现场资格确认、报名
时间:3月13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地点:绍兴市上虞区招生办(百官小学城北校区南面,百官街道保驾山路316号)。
资格初审合格者随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及笔试报名:①提交《2017年绍兴市上虞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②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历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③提交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应届生为学校证明);④有户籍要求的,提交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有师范类要求的提交学校证明、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⑤加分获奖证书。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
(二)考试方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①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根据中学(中小学共用岗位、中小学幼儿园共用岗位和职教岗位按中学)、小学(特教按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不同要求,分别命制试题。
②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
(2)笔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上午《教育基础知识》;下午《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上虞区城北实验中学(百官小学城北校区北面,百官街道保驾山路底)。
(4)笔试成绩计算:《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以15%、35%折算成笔试成绩,并计入总成绩。
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15%+学科专业知识成绩×35%。
2.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根据各学科笔试成绩、政策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入围人员。得分相同时,以政策加分、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成绩依次排序为准,招聘计划5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计划4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有特设岗位的学科按特设岗位列先的原则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课堂教学能力和结构化面试方式(音乐、体育、美术、职教专业课和学前教育含专业技能测试,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学科加测音乐、体育、美术中的任选一门进行技能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予入围。面试成绩以50%计入总成绩。
(3)面试具体细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15%+学科专业知识×35%+政策加分+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相同时,以政策加分、面试、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成绩依次排序为准,仍相同时进行加测。各项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根据各学科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其中有特设岗位的学科,先确定非特设岗位人员后再确定特设岗位人员,如特设岗位人数不足或无符合条件人员,特设岗位招聘计划数纳入非特设岗位数。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幼儿教师结合《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递补。进入考察程序有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5.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公示结果和考察意见,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绍兴市上虞教育体育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择岗按各学科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填报志愿的形式逐个选择就业单位和岗位。择岗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上虞籍免费师范生根据国家规定录用,已列入招聘计划中,但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根据总成绩参加统一择岗。
拟聘用人员于2017年8月到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报到。报到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逾期不能报到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的、其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岗位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替补。
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为基本合格者,延长见习期。见习期内发现有精神病等其他严重疾患的,经县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鉴定不宜任教的予以辞退。符合招聘条件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应在应聘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任教师岗位。
七、有关说明
1.教师招聘工作全程在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确保招聘工作合法、有序、严密、公正。
2.考试未尽事项可及时登陆“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syjy.cn”,查阅左上侧“公告通知栏”。
咨询电话:82116137、82213203
监督电话:82181577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