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根据试卷总分值按百分制折算确定笔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计入考试总分。面试由龙里县教育局和贵州省龙里中学共同组织实施。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贵州省龙里中学
考试时,成绩当场公布。考试成绩综合折算达不到80分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引进计划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须在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鉴定结论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因体检或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是否递补,由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凡进入体检的拟引进对象,体检之前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不接电话和提供电话号码错误等导致招考办无法联系到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该考生自负。
七、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政审对象,由龙里县教育局、贵州省龙里中学组成考核政审组对进入考核政审人员进行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领导小组审定,考核政审确定为不合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
5.有其他不符合引进职位资格条件情况的。
考核政审出现不合格情况的,取消引进资格。
八、公示
对考核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
九、手续办理
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龙里县教育局拟定报告报组织、人社部门和编制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办理调动手续前,引进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责任书,实行5年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间未经许可不得调离本县。
十、纪律监督
引进人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监督。引进工作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引进人才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在引进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引进对象调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5638345(龙里县教育局)、0854-5630916(贵州省龙里中学)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4—5632121(中共龙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或0854—5620891(龙里县教育局纪检办公室)
十二、未尽事宜,由龙里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简章由贵州省龙里中学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省龙里中学2017年面向县外公开引进教师职位计划表
2.贵州省龙里中学2017年面向县外公开引进教师报名信息表.doc
3.贵州省龙里中学2017年面向县外公开引进教师单位意见表.doc
龙里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