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备高素质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确保2012年面向社会招聘优秀在职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 招聘名额及学科
中小学共招聘10名,各学科招聘名额如下:
初中5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1名;
小学5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1名。
单科报名人数按照大于等于本学科招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如果小于此比例,招聘名额酌减或取消。
二、招聘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范围
中原区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以外的,户籍为河南省内的中学、小学在职优秀教师。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高尚的师德,热爱教育事业,能够为人师表;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2、资质条件,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区)级以上名师、骨干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
(2)近5年内讲授过所报学科县(区)级优质课二等奖以上。
3、年龄:男40岁(1972年1月1 日以后出生)以下、女35岁(1977年1月1 日以后出生)以下。市级以上名师、骨干教师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年龄可适当放宽至男42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37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
应聘初中教师应为本科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应为大专以上学历。所交合格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5、教师资格要求
应聘初中教师,应具有初中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小学教师,应具有小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6、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应聘初中教师者,具有中学二级(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报考学科以任职资格证上从事专业为准);
应聘小学教师者,具有小学一级(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报考学科以任职资格证上从事专业为准)。
7、身体健康。
8、其他条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 务期满考核合格、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每年度考核合格、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 符合本次招聘报考条件者,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者,需在报名期间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市级以上)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2年6月19日,在大河报、郑州晚报和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郑州教育信息网、中原区人民政府网、中原教育信息网等公共媒体及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在中原区政府办公大楼一楼大厅、中原区教育体育局门前张贴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6月29日—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在中原区教育体育局门前(中原区桐柏路177号,杜康大酒店北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应聘者本人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及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相 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交纳考务费60元。
(三)发放准考证
7月8日—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在中原区教育体育局门前发放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① 本学科相关内容;
②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③ 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
④ 教师基本功(毛笔字、钢笔字、简笔画)。
2、笔试时间:7月10日,具体时间、考点以准考证为准。
3、公示笔试成绩
按学科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在原报名处(中原区桐柏路177号,杜康大酒店北侧)公示笔试成绩,公示时间3天。
(五)试讲答辩
1、参加试讲答辩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答辩人员。
2、试讲答辩形式和内容
a. 试讲答辩形式:按本人所报学科抽取试讲课题、答辩问题,在限定时间内备考、试讲和答辩。
b、试讲答辩内容
试讲使用教材:初中,现行新课改教材;小学,现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答辩问题范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方面有关问题。
3、试讲答辩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答辩成绩×70%。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原报名处(中原区桐柏路177号,杜康大酒店北侧)门前公示综合成绩,公示时间3天。
四、体检
按学科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师德、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考核。
六、聘用程序
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中原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原区桐柏路177号,杜康大酒店北侧)门前公示。并将公示过的聘用人员名单及工作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办理调动手续。受聘人员必须在1个月内到岗。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结果在中原区教育体育局门前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招教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违背组织原则、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取消相关应聘者的应聘资格。
(二)所有考生在招聘考试过程中,要认真遵守招聘工作各项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八、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早上6∶00—晚上10∶00)。所有通过体检、确定聘用的考生应在通知下发5日内到中原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到,对逾期不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试讲答辩、体检、聘用等环节的考生,一律取消参与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此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原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五)监督电话:0371—67692623
政策咨询电话:0371—67634022
中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原区教育体育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