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枣庄市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报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2017年枣庄市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7年枣庄市台儿庄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2名,其中综合类7名,教育类3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学历及专业要求等见《2017年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部分不限专业或专业相同的岗位合并招聘,待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和本人志愿分配到相应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挑选单位,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18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台儿庄区常住户口(2017年2月18日前具有)。
硕士研究生、201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地限制;应聘面向全国招聘岗位的人员、父母或夫妻一方在台儿庄区有正式工作(以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界定)的人员、父母具有台儿庄区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受户籍地限制;2016年及以前被区直高中聘用一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代课教师不受户籍地限制。
(五)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市)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档案现在我区管理、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至2015年招募或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应聘事业单位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8日9:00至2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2月18日11:00至2月22日16:00。
报名网址:www.tez.gov.cn(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www.tezrsrc.gov.cn(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阅读招聘简章并理解后,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含1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须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网上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017年2月18日11:00至2月22日16:00。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
3、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17年2月18日11:00—2月23日16:00。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3月15日9:00—3月19日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2017年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报名初审后于2月22日9:00至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府一楼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管理科)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研究生岗位按照1:2的开考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情况将通过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或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