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内容根据幼儿课堂教学实际需要进行命题,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前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课堂教学组织能力以及课堂教学的基本功。面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书目。
2、面试时间为12分钟,其中基本功展示5分钟,试讲(含才艺展示)7分钟,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物品进入面试场所。
3、应聘蒙语授课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用蒙语进行面试,语音是否为蒙古语标准发音是评委的一项重要评分内容;应聘汉语授课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用汉语进行面试;考生面试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蒙授、汉授各取前15名进入体检和考察。
5、面试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核通过后,统一发放《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领取。
6、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特别提醒:面试当日上午7:00到考场候考室抽签,未按时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时到场抽签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购买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时,全部进入体检范围。
2、体检工作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在旗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标准按《内蒙古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范围。
3、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考察资格。
4、考察工作由旗教育科技局负责,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购买资格。
5、由于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的,从面试考生中按照成绩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时,全部进入体检范围。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对拟确定的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对不具备应聘条件人员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
(六)办理购买服务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由承接主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人社局备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被购买主体证明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承接主体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后,因工作需要,购买主体如需继续使用购买服务的,由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续签劳务派遣协议,承接主体与个人续签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或到期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待遇和管理
1、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不办理人事录用手续,不占编制、不转正,不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购买主体负责对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进行岗位管理,承接主体负责对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进行身份管理,负责发放劳动报酬、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保险)、托管人事档案等。
2、购买主体按月将劳务费支付给承接主体。劳务费的计算项目包括岗位报酬、社会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派遣管理服务费。岗位报酬为2300元/月,由承接主体按月发放给个人,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由承接主体按月扣缴。
3、购买主体负责对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岗前培训及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合同期间,对不服从管理、不履行职责、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等的人员,购买主体有权将其退回给承接主体,承接主体与其解除合同,报人社局备案。
七、工作纪律
(一)本次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始终,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办理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手续或取消办理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手续,3年内不得报考苏尼特右旗各类招聘考试。
(二)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三)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苏尼特右旗政府购买基层幼儿教师服务岗位工作领导小组,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娜日娜 副旗长
副组长:牧 仁 副旗长
成 员:赛音朝克图 旗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赵曙光 旗编办主任
锁 钢 旗教科局局长
宝力嘎 旗财政局局长
郑 廷 旗人社局副局长
斯琴花 旗教科局副局长
乌日娜 旗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呼格吉勒图 旗教科局人事股干事
刘海云 富捷人才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人社局,办公室主任:赛音朝克图(兼),电话:0479-722195。
本方案由旗人社局和旗教科局负责解释。
附件:
苏尼特右旗2017年政府购买基层幼儿教师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