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6〕23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菏泽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办法〉的通知》(菏人社〔2010〕55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硕士以上研究生从事教学工作。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条件
应聘者应为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未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正式就业手续的毕业生。研究生所学专业方向和我校要求专业方向一致。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本科所学专业要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或属同一学科门类。应聘实验技术岗位、教学管理岗位第一学历可适当放宽。
2、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考人员可邮寄简历或通过电子邮箱投递简历,但必须参加现场报名和确认,并以现场报名和确认为准,不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放弃。现场报名和确认时间: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7月5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纪委监督下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不能报名。应聘者对自己的材料真实性负责,现场报名和确认时须提交本科及硕士以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报到证。尚未取得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处出具的学籍证明,无研究生报到证书的需要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处或就业部门开具的未签约证明。应聘者现场确认时留下简历,并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留下各种证件、证明和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备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证件不全或者专业方向与学校要求不符者,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应聘者现场报名确认时缴纳专业考试费70元。
二、考试
考试包括技能测试和试讲。
根据专业需要,音乐、美术、体育等3个专业在试讲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和专业方向一致。试讲(不准使用多媒体)时间为25分钟,现场回答问题时间5分钟,试讲考察应聘者的双语教学能力。提前半个工作日将试讲题目通知应聘者。技能测试和试讲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取消应聘资格。
技能测试和试讲实行百分制。需要进行技能测试的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分别单独量分,按技能测试分占40%、试讲分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者的最后得分;不需要技能测试的专业,试讲分即为最后得分。
三、考查录用
按照总成绩以1:1的比例进入考查体检范围。
①对进入考查范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
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③因考查、体检不合格或本人弃权造成的空额,从同一岗位未进入考查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④根据被考查人员的综合情况确定拟录用名单。
学校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纪委指导监督下,择优确定的聘用人员,按照菏人社〔2010〕55号文件要求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邮寄简历地址:菏泽学院人事处(菏泽市大学路2269号,邮编:274015)。Email:rscwq@163.com。
现场确认地点:菏泽学院综合办公楼713房间。
联系人:王老师、刁老师。
联系电话:0530-5525744,0530–5529582。
菏泽学院2011-2012学年引进硕士以上专业技术人才的实施办法
菏泽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