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嘉善县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 师 简 章
局属各学校(单位)、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成人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我县相关学校2017年度对师资的实际需求,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的规定,现就2017年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人数
2017年度招聘中职教师8名,初中教师10人,小学教师57人,幼儿园教师19人,合计94人(招聘学校及学科分布见附件3)。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2.学科(岗位)专业要求;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中职、初中、幼儿园按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可应聘学科(岗位),小学不作学科限制;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各学科(岗位)的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3.小学语文学科(岗位)的普通话要求: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的条件和范围
(一)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户籍不限)。
1.师范类本科毕业且具有与招聘学科(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匹配的教师资格;
2.非师范类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二)中小学教师
1.具有嘉善县户籍或嘉善籍生源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学专科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2)具有与招聘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国考合格证明。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2017届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列入国家“211工程”及以上全日制重点高校2015~2017届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聘音乐教师岗位的,户籍不限。
(三)幼儿园教师
具有嘉善县户籍或嘉善籍生源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应聘对象的专业要求
对符合报考条件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对象其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对学科的要求,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4)。
五、招聘的工作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
(1)中小学教师(含中职教师):2017年2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幼儿园教师:2017年2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嘉善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魏塘街道谈公南路1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