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应届生证明);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3张;
有相关限制条件的需提供: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确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前来报名,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报名确认。对报名对象所提交的材料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县教育局人事科将在三个工作日对应聘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凡经复审条件不符合的应聘对象,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并电话告知。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紧缺学科(初中社政、小学语文、音乐)最低不少于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5.考试
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取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自然淘汰。
(1)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测试内容:中职和中小学为学科专业知识;幼儿园参考科目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育部,1999年10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育部,2012年9月)等。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地点:嘉善县信息技术工程学校。
(2)面试。各岗位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各学段各学科岗位(小学语文、幼儿园分岗位1和岗位2)需求数在1-4名的按1:3比例、5-9名的按1:2比例、10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遇小数时按四舍五入法计算)。
面试为试讲形式(模拟上课),小学内容为现用五年级教材,初中内容为现用八年级教材。中职专业课教师试讲内容为相应专业课内容,幼儿园为中班教材。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教学设计、把握教学内容、课堂教学组织的能力以及专业水平和素质、教师的基本素养和潜质等,时间为15分钟。对报考中职学校专业教师,中小学信息技术、美术、体育、音乐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还需进行术科测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专业技能。试讲成绩、术科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时间初定2017年3月26日、3月27日、3月29日三天(分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确认: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有术科考试的,试讲成绩、术科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6.体检、考核。在按学段、学科岗位划定的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为序,高者优先)。如果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招聘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由教育局统一对拟确定聘用对象组织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文件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对象,由县教育局在嘉善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8.选择学校。对经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考生按高分到低分从自主报名的岗位中选择所对应的招聘学校。
六、办理拟聘用手续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后,应在2017年7月31日前凭档案到嘉善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者档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在2017年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
七、招聘的其它事项
1.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 )第三十条规定: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如发现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有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对象为非师范类的,在两年内(2019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如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4.自公示之日起,应聘对象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5.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6.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4023497或84125280或84027236。
附件:1.2017年嘉善县中小学、幼儿园报考学科(岗位)和招聘学校对应表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