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赣府发〔2013〕7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5〕76号)精神,及时为中小学校补充优秀师资,现就做好2017年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按照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目标,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各地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素质高、能力强的教学专业人才,为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招聘学校范围
全省各级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办普通中学、小学,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招聘的教师须确保有编有岗。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与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参加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17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已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必须在原工作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即2012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方能报考。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教师报考,须在报考前与所在学校解除聘用关系。
(四)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设置要求设定。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申报计划
1.各市、县(区)教育局根据本地中小学空编空岗情况,提出2017年招聘计划(招聘学校名称、招聘岗位名称和招聘人数),填写《江西省2017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申报表》(附件1)送同级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
2.各县(市、区)教育局务必于2017年3月10日前将经过审核备案的《江西省2017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申报表》报送至各设区市教育局,同时在网上申报提交。各设区市教育局会同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后,于3月20日前,连同市直学校招聘计划一并报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一份,并同时进行网上审核提交。
3.申报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操作方法与往年相同。
(二)发布公告
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将于2017年4月上旬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江西教育网及江西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各市、县(区)可在本地相关媒体同时转发。
(三)网上报名
4月中旬,考生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诚信报名,各市、县(市、区)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四)考试考核
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初定5月中旬进行,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一科,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
笔试之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5人及以下的岗位,比例为1:3;6人到10人的岗位,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比例为1:2。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一般采取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面试前应精心制定面试方案,明确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程序和评分规则等。面试方案须报设区市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五)聘用备案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组织体检、公示,无异议后,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确保有编有岗。聘用人员于当年秋季开学前持证上岗,服务期不少于5年。
聘用人员在当年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各招聘学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及时上报招聘计划,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中小学教师招得来、留得住、教得好。要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坚决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二)加大乡村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不断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切实做好乡村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确保村小、教学点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要着力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加大力度补充体育、音乐、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等紧缺学科专职教师。
(三)科学制定本地招聘计划。各地要准确掌握本地本单位的编制、自然减员等情况,综合考虑国家“特岗计划”、免费师范生及我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三支一扶”支教等人员的安排,合理制定招聘计划,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严禁新聘代课人员。
(四)合理设置招聘岗位条件。为进一步规范岗位条件设置,各招聘单位原则上只能设置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学历,学历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农村学校岗位不宜在学历条件上作出过高的要求;二是教师资格证的种类及学科,如某学校初中语文教师岗位,可设置“初中及以上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证”;三是年龄,一般设在35周岁以下,艰苦边远农村学校,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日。年龄设置要注明年月日,如: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四是户籍,艰苦边远贫困农村地区可从“稳定教师、留住人才”实际出发,适当招聘当地户籍人员。五是性别,艰苦边远农村或男女比例严重失衡的学校,可采取同一招聘岗位原则上按1:1的比例分别设置男女岗位的方式,在岗位条件中作出性别要求。
(五)认真做好“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待教育部、财政部核定我省特岗教师招聘总额后,另行通知报送计划。各设岗县2017年“特岗计划”招聘计划数原则上不突破2016的核定计划数。
附件:赣教师字〔2017〕3号.doc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