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赤峰市喀喇沁旗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2016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要求,现将2016年度喀喇沁旗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工作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1月12日、13日两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1月12日:
报考小学语文02、小学语文03、小学数学02、小学音乐01、小学美术01、小学美术02、小学美术03、幼教01、幼教03、幼教04、小学体育01、小学体育02、小学体育03岗位的考生。
1月13日:
报考初中语文04、初中数学03、初中英语03、初中音乐04、初中体育04、初中美术04、初中物理、初中化学01、初中生物、初中政治01、初中历史、初中地理01、职中财会、小学语文01、小学数学01、小学英语01岗位的考生。
(二)复审地点:喀喇沁旗教育局二楼2004室(喀喇沁旗锦山镇锦桥路北段)
(三)资格复审时需准备的材料
1、考生需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涉及到民族加分的考生需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凡报考初中岗位的考生均需带密封完好的毕业生档案。
2、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3、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到喀旗教育局一楼门卫领取并按要求填写资格复审表。
4、报考蒙汉兼通岗位,户籍要求为赤峰市户籍或高考时生源地为赤峰市户籍的人员。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考生户籍已迁出赤峰市辖区,面试复审时需携带本人档案或原赤峰市迁出地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要求
1、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不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前来进行复审的考生,须提前说明理由,同意后,按批准的时间前来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公开招聘简章的规定,对本次考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0分。
3、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交面试考务费50元。
二、面试工作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工作定于2017年1月17日、1月18日两天进行。地点为喀喇沁旗锦山第二小学(喀喇沁旗锦山镇广场大街南段)。每名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在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
(二)面试工作要求
1、面试时,考生须携带面试准考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接受统一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携带证件不全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2、考生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本人所报考岗位专业课程的相应内容,试讲题目由考生自行确定,试讲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英语岗位试讲要求全英语授课。应聘蒙汉兼通以外岗位人员,根据招聘简章要求,面试时用汉语作答。本次面试不准许使用多媒体课件,不准自带教具,只提供传统书写介质。对实际参加面试低于1:1及以下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未尽事宜,请考生及时与喀喇沁旗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476-5822236。考生接到本通知后,请与上述电话联系,确定是否参与资格复审。
附件1:2016年度喀喇沁旗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2016年度赤峰市喀喇沁旗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喀喇沁旗教育局
2017年1月10日
附件1:2016年度喀喇沁旗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16年度赤峰市喀喇沁旗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领导小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