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根据《玉溪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以及国家、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红塔区教育系统实际,现将玉溪市红塔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就业见习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附后)
《玉溪市红塔区中小学、幼儿园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2016年云南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
4、未参加过就业见习;
5、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三、报名及考核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3日-1月15日。
2、报名方式:
(1)电话报名:可将报考岗位、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联系电话等情况,通过电话方式进行报名,同时将上述信息以短信方式发送至用人单位报名联系电话。
(2)现场报名:直接到用人单位现场报名。
3、考核:由各用人单位自行安排考核时间。考核时报名者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报到登记证或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交复印件。
4、招聘方式:用人单位考核后决定作为见习人员的,签订《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按就业见习协议履行双方职责。
四、见习期限(5个月):2017年3月至2017年7月
五、见习待遇
见习基本生活补助为1400元/人·月,由用人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附件:《玉溪市红塔区中小学、幼儿园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表.xls》(点击下载)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局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