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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教师招聘公告(100名)(2)

时间:2017-01-07 19:40:20 点击:

3.笔试成绩合成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比例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语文、数学学科的最低分数线为60分,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最低分数线为45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2月2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五)现场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依次等额递补。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资格审查表及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书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3.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非埇桥区在编人员、特岗教师等已参加工作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与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在2017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等事宜将于3月10日前在相关网站另行公告。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1.2×40%+专业测试成绩×60%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九)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待遇与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实行服务外包,由埇桥区劳动事务代理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埇桥区城区小学工作,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

尚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按实习方式参加见习,2017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后签订劳动合同。

对未能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试用期待遇与在编人员见习期待遇相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城区小学在编在岗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

聘用人员在岗期间参照埇桥区教师管理规定统一管理。

六、其它事项

1.本公告由埇桥区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报名情况及考试结果等因素,调整招聘岗位的计划,并对招聘条件具有最终解释权。

2.本次招聘有关政策、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埇桥区人社局网、埇桥区教体局(埇桥教育网http://jtj.szyq.gov.cn/)等网站查阅。

3.资格审查从报名时间开始,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4.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区教体局:0557-3912270

区人社局:0557-3035770

区监察局:0557-3024541

附件:《2017年埇桥区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岗位计划表》

埇桥区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月7日

 

作者:文武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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