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对象确定即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笔试中有缺考科目的考生不得列入面试对象。如有笔试成绩入围面试对象自愿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核减计划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内容按所报考职位对应的学段教材选择课题,再抽签排序,每人备课50分钟,讲课15分钟。
(3)面试时间地点:2017年2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设评委小组,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有效平均分以上方可作为考核体检对象。
4.成绩合成和排名规则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三)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总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可递补一次。
(四)考察考核: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考核人选。考察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考察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五)公示: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格材料原件、复印件由市人社局复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六)录取聘用: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经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招聘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七)岗前培训:按教师持证上岗的要求,新聘教师须进行岗前入门培训,培训时间为2月中旬,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待定。
(八)录聘待遇:录取人员薪酬福利按国家、湖南省、市有关政策执行按全额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为一年。其人员编制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基数。
四、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二)报考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资源,未经批准缺席面试或放弃录聘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违反笔试、面试纪律的,按《湖南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三)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政策及资格条件有关事项,联系区人社局0746—3858045邓女士;
2.监督电话,市人社局监察室:0746—8327349胡主任。管理区纪委、监察室:0746—3858220。
金洞管理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