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2〕20号)、《保山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保政教发〔2012〕129号)和《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县教育局2012年进人计划的批复》(〔2012〕第022号)要求,今年教师招聘分特岗教师和县招小学教师两部分。县招小学教师按特岗教师招考办法与特岗教师招聘一起组织实施,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笔试继续实行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面试由昌宁县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岗教师招聘
(一)招聘岗位(110个)
1. 初中岗位(77个)
语文12个,数学12个,英语9个,物理4个,化学4个,生物4个,政治6个,历史4个,地理4个,音乐5个,体育5个,美术4个,信息技术4个。
2. 小学岗位(33个)
语文6个,数学6个,英语6个,音乐5个,体育5个,美术3个,信息技术2个。
(二)招聘对象
1. 初中岗位
(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1982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 小学岗位
(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1982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近三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 政治合格、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 报考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四个学科教师的,必须专业对口;报考其他科目专业能对口的要求对口,没有对口专业的,以相近专业对口报名。
3. 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要求。
4.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 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县招小学教师招聘
(一)招聘岗位(69个)
语文20个,数学14个,英语12个,音乐6个,体育7个,美术4个,信息技术6个。
县招小学教师共69人,若特岗教师招聘不足,剩余特岗教师岗位根据以上县招小学教师岗位设置情况,按比例增加到县招小学教师相应科目岗位。
(二)招聘对象
1. 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2011年10月31日在本县学校在册在岗且现仍在本县学校在岗、年龄在35周岁(1977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代课教师。
2. 已取得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2011年10月31日在本县学校在册在岗且现仍在本县学校在岗、年龄在35周岁(1977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代课教师。
(三)招聘条件
1. 政治合格、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在校代课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 报考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五个学科教师的,必须专业对口;报考其他科目专业能对口的要求对口,没有对口专业的,以相近专业对口报名。
三、特岗教师和县招小学教师招聘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交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