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现场报名地点:昌宁县教育局人事科。
3. 报名报岗要求:每位报考者只能任选特岗教师或县招小学教师中的1个岗位报考。
4. 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2012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应届毕业生填写的《2012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学校的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填写的《2012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由工作单位或个人档案托管单位审查盖章,现场报名时提交)。《2012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由报考人员在云南教育网下载。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毕业证,但在领取准考证时,须交验毕业证)。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免冠半寸半身近照1张。
(6)代课教师由代课学校出具证明材料1份。
(7)应聘考生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如有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且二年内不得报考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应聘考生自己承担。
(二)准考证发放
1.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7月18日—7月19日。
2. 准考证发放地点:昌宁县教育局人事科。
(三)笔试
1. 笔试时间:2012年7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2. 笔试地点:昌宁县第三中学。
3. 笔试组织:由省教育厅负责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考务工作由县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4. 笔试内容: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为两个类别: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7个学科;应聘初中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初中、小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四)加分条件
对现在本县在岗在册(2011年10月31在册)的代课教师,实行照顾加分(含报考特岗),连续代课每满1年教龄加0.5分、不足1年教龄不加分,加分不封顶。
(五)面试、体检和聘用
1. 面试。笔试结束后,组织面试。面试前需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如证件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则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由昌宁县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面试办法另行制定),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2. 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笔试分数+面试分数+代课教师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将情况报送省教厅核准后,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3. 聘用。考核、体检、政审合格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无检举即办理聘用手续。县招小学教师由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特岗教师聘用由县教育局与应聘教师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聘期三年,与县招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三年考核均合格、自愿在本地学校从事农村基层教育工作的,报县、市人社部门批准后,纳入国家正式在编教师管理。特岗教师在聘用期内不得报考国家公务员和研究生,不得调动到非“特岗计划”设岗单位。
四、工作纪律
1. 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执行特岗教师招聘和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
2. 教师的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如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本公告由昌宁县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0875—7130786
特此公告
昌宁县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