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示范区中心幼儿园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焦作市众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受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心幼儿园委托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含幼儿教师和保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人员52名。其中幼儿教师40名,保育员12名。具体岗位、专业详见附件1《焦作市示范区中心幼儿园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品貌端正;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爱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公民素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年龄要求: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年龄需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保育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学历及从业资格要求: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人员需具有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学前教育专业人员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美术、音乐、体育类专业人员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报考保育员岗位人员需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部门颁发的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保育员培训合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曾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未作出结论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体检、考核等办法择优聘用。报考者按照招聘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9日至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焦作市焦东南路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奥斯卡假日酒店14楼众鑫公司办公室
咨询电话:0391—3997236
3.报名方法:
报名时请携带(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其中高中学历不需要提供);(2)有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填写《焦作市示范区中心幼儿园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4.应聘者于2017年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根据报名人数分别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1月13日上午9点。地点:焦作市第二十八中学。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幼儿卫生保健、教育政策法规等幼儿教育理论。
笔试成绩通过粘贴公告方式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公告粘贴方式公布。应聘者在2017年1月19日上午8点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示范区中心幼儿园参加面试。
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微型课加特长或才艺展示形式,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养。保育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气质形象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如同一拟聘用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要组织2个以上面试组的,为避免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出现不平衡而影响面试的公平、公正,将采用“二次平均法”对应试者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
3.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通过公告粘贴方式公布。
(四)公示、聘用和待遇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本次公开招聘的合同制工作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由用人单位、焦作市众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标准按照焦作市示范区管委会有关临时用工管理规定发放,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五)培训
另行通知。
(六)考核管理
由示范区中心幼儿园负责管理使用,进行日常考核。
焦作市众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