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全县公开选聘山东省无棣第一中学校长的公告
根据省、市、县校长职级制改革的要求,为优化校长管理队伍,建立全县中小学校长竞争上岗机制,形成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提高学校管理效益和办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高中教育,结合我县高中学校实际,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聘山东省无棣第一中学校长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山东省无棣第一中学校长1名。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理想信念坚定,职业道德高尚,克己奉公,廉洁自律。
2.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教学水平高,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突出,改革创新意识强,求真务实,团结协作,业界声誉好,群众威信高。
3.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5年及以上高中教学工作经历。
2.年龄原则上掌握在53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业绩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4.现任高中阶段校长或副校长1年及以上;曾有高中校长、副校长任职经历的现任副科级及以上教育干部,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以报名。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报名人员于2017年1月3日下午5:00前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及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所在学校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单位推荐的人员,须经集体研究同意,提交提名推荐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udijyrsh001@163.com。
(3)报名人数不少于3人。
(二)资格审查
个人申报结束后,选聘领导小组对申请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专家评审。
(三)专家评审
1、面试答辩(2017年1月5日)。面试答辩主要结合申报职位实际情况进行现场陈述和答辩,申报人员现场抽签确定顺序,依次进行面试答辩。实行量化计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材料评审(2017年1月6日)。由选聘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主要审核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学历、教师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和任职年限)、自参加工作以来取得的代表个人专业水平的标志性成果(综合表彰类、教学业务类、科研成果类共3类,每一类不超过3件)。代表分管工作管理水平的学校业绩证明材料(综合荣誉、学校教学质量情况、学校经验推广项目共3类,每一类不超过3件)。实行量化计分。
(四)确定考察对象,征求意见,组织考察。选聘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面试成绩×50%+材料评审×50%)从高到低、按照1:2比例研究确定2名考察对象。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征求纪检部门意见。选聘领导小组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表现、敬业精神及专业水平等,并进行资格复核。
(五)任前公示
综合专家评审及考察情况,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确定出拟聘人选后,在申报人所在学校(单位)、选聘学校和县教育局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任
经公示无异议,报县委组织部审批。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由县教育局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教育局、县委组织部等部门<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行文聘用,并颁发聘书。聘期为三年(含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经考核不适宜继续担任校长职务的,参照其报考前的职级情况在全县范围内统筹安排。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纪律要求
为切实加强领导,严肃工作纪律,成立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许健同志为组长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专家办学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认可,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对提供虚假材料、干扰选聘正常工作开展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选聘资格,并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
附件:报名表
无棣县教育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