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是西安市一级幼儿园,陕西省示范幼儿园,现因发展需要,经学校人事处同意,招聘优秀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2 个
二、岗位职责:
1.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结合班级幼儿特点,制定保教工作计划(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
2.认真实施教育教学计划,观察、记录、评估每位幼儿身心发展状况,并做好相应的记录,促使每位幼儿在原有水平上有所发展。
3.努力为幼儿创设安全、舒适、丰富的生活与学习环境,合理地组织安排幼儿一日活动。
4.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5.热情接待家长,了解全班幼儿家庭的基本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家访并做好记录,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家园同步教育。
6.按时参加教研科研活动,积极撰写幼教论文;积极参加教学观摩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教研科研水平。
三、基本要求和资格:
(一)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专业技能,有团结协作精神和大局意识。
2.热爱幼教工作,性格开朗,仪表端庄,身心健康。
(二)资格
1.应届毕业生:高水平专业院校学前教育或相关专业全日制优秀大专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年龄不超过26周岁。
2.有工作经历者:学前教育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具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并有论文在教育类公开期刊发表。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地市级以上幼儿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应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来幼儿园递交个人简历及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来园参加笔试和技能测试。
1.笔试:内容包括幼教法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幼儿心理学、教育学、卫生学有关知识。
2.基本技能考核:钢琴、声乐、舞蹈、绘画、讲故事、写教案、手工制作(材料自备)。
3.工作能力考核:组织教学活动(教具自备)
(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四)公示。
(五)上报学校人事处。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5月20日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幼儿园(长安南路陕师大家属区内)
六、联系方式:
电 话: 029-85308664转 8017 8026
传 真: 029-85307735
E-mail: ssdyy@snnu.edu.cn
联系人: 高老师(13772074179) 刘老师(13609266018)
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
201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