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形式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
2、面试对象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见岳阳县教育体育信息网)。
4、设立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数的80%计算。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体检、考核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公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乡镇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再相同的,以普通话证分数较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有教学经历者优先。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排名对入围人选等额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负责。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七、聘用管理
报考小学定岗教师按所报乡镇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由应聘者选择岗位。
小学定岗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五年。合同期内不得调动和借用,不得单方中止合同,否则应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合同期内享受与同类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待遇,财政全额预算经费。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同意留任并签约为村小、教学点教师的纳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考核不合格和不愿继续留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高。
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要求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严格追究责任,严肃进行处理。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12月16日
特别提醒:
1、应聘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2、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可以递补,同一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程序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不予递补。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