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育系统人员结构,提高教育系统人员素质,增强教育系统发展活力,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宁津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0年12月16日至1998年12月16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依照岗位要求。
(五)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中小学后备教师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和现场确认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7日-12月22日
2、报名邮箱:njxgkzp@163.com
3、报名要求:
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下载填写《宁津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①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所在学校院系开具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明等证件扫描件,2017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以“姓名+所学专业+岗位代码”格式命名,打包上传至指定邮箱。
其他人员应聘的:下载填写《宁津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①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④报到证⑤教师资格证等证件扫描件,以“姓名+所学专业+岗位代码”格式命名,打包上传至指定邮箱。
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4、报名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12月17日-12月22日
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在报名期间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岗位,按报名实有人数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聘用比例可降低至1:2。
(二)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并在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向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交《宁津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考试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①二代身份证②所在学校院系开具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明等证件,2017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3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能够正常毕业,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及教师资格证等。
其他人员应聘的:①毕业证、②学位证、③报到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以上证件须2016年12月16日前取得)、④二代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3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
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6年12月16日之前取得。
报名人员以现场确认为准,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2月22日-23日
现场确认地点根据报名人员情况于2016年12月21日下午在宁津人才网发布(省内或省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