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2016年第二次教师招聘岗位和条件(16名)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本次共公开招聘教师16人,其中高中教师1人、初中教师4个、小学教师11人。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
党纪处分尚未到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服刑期限未满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年龄、学历、专业和其他要求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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