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和地点:所有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的要求参加面试和试讲。未按要求参加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结构化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根据各学科岗位报名情况,同一学科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5的,进行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同一学科拟招聘岗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低于1:5的(含1:5)不进行结构化面试。
3.试讲:进行结构化面试的学科,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进入试讲;不进行结构化面试的其他学科,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试讲。
各学科进入试讲的人员,拟招聘岗位数与实际参加试讲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1:2,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递减该学科的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试讲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分学科抽取相关教材进行试讲)进行,试讲共计10分钟,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
4.签约: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在河南省郑州高新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通知方式为公告及电话通知)。未按规定时间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试讲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进行公示。
2.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待拟聘用人员到岗报到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解决事业编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招教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三)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六)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371—60923660、67982398
2016年12月16日